先交付定金再支付剩余房款是现在房产买卖中常见的做法。收取定金的目的在于督促债务人履行其付款义务,以达到房屋买卖的目的。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交付方式等条款。在履行合同时,如果债务人依约履行义务,该定金可以作价抵消价款或全额退回;如果债务人违约,则定金无法返还,如果债权人拒绝履行义务,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在此提醒大家,尽管“定金”与“订金”仅有一字之差,其含义大有不同。如果交付的是订金,即使在违约情况下,也能全额退还。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关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我国《民法典》规定了继续履行、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支付违约金、执行定金罚则等形式的责任承担方式。 继续履行又称实际履行或特定履行,是指在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还包括支付违约金和定金。 1、继续
“定金”指为保证合同的履行,消费者预先向家具销售者(卖方)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合同上是“定金”的,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一方违约时,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