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单位福利房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要依据福利房取得的时间而定,如果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或者是婚前取得婚后约定归双方共同所有的,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想知道个案,我们二位是2010年结婚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一套大平层,不动产证注明的他的的姓名,但是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前几天我才知道对方未经允许卖上面所述大平层向其他朋友,
我是四川人,我离了,婚后我婆婆拆迁安置得到了2套房,一人45房子平米,我贡献45房子平米,这内部一户的房登记在我前一任丈夫名下,但我们俩离的期间还未下不动产权证书,北京市丰台区人
我是天津人,我有一个情况想要打听一下,我是一名法学院学生,想请教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相关罪名问题。比如妹妹汤某是公司财务,为了公司融资需要,妹妹汤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