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江苏人,我特别着急一个事情,我现时段与我老公是分居的情形,我老公被我发觉与小三住在一起,还未离,就陆续开始住在一起,离婚案子还未判呢,我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么?我十分气愤,我可以要求多少钱?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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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前提是夫妻感情破裂,若审理法院认为没有破裂,则可能初次不会判决离,这样也就不会解决财产分的问题,建议您委托专业的家事律师介入为您争取最大的利益。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过错方对此应予以赔偿的法律制度。现行《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
财产损害赔偿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当事人已有的合法利益,因可归责于加害人的原因事实发生,以致减少的利益。而间接损失是被损害人本可获得的预期利益,但由于可
财产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以下: 1、财产损失。 2、设施。 3、修复。 4、折价赔偿。 5、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