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欠了钱,无论你是否有还款能力,那都应当承担还款义务,但如果人死了,是不是就不用还了呢中国也有句古语“父债子偿”,那是否代表死者生前的债务就要由他的配偶或子女背负呢假如死者生前负债100万,但是遗产却只有10万,那家属是否要帮他还剩下的90万呢。其实,在法律上并不是这样界定的。首先,通常公民所欠税款或债务,并不因公民的死亡而消失,一般由死者的财产继承人在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承担。财产继承应该是全面的继承,既继承财产,也继承财产方面的义务,也就是应负责代替死者交税或者偿还债务。至于交纳或偿还债务的数量,民法典规定,以遗产的实际数额为限,也就是说,超出遗产的部分,继承人不负责偿还,这和以前的父债子还是不一样的。继承人如果是两人或多人,则根据各人继承财产的多少按比例分担被继承人所欠税款或债务。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父母生前立有遗嘱,以遗嘱为准,如果没有遗嘱,按法定顺序来继承父母的父母,子女都是该房产的第一序位继承人,原则上应该平分该遗产。房产继承还需要进行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条的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我有一个问题想要问询一下,我们家香山街道有一户房,是爸妈的遗产,但是却被始终租赁,自2017年始小儿子向外租赁,房屋租金大约781001,我们几个依法继承这房时可不可以依法继承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