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举办婚礼的时候,领取了结婚证,那么婚礼收到的红包就属于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所得的财产,原则上均属于夫妻共同共有财产。此类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所得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包括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继承、受赠所得财产。婚礼红包属于受赠所得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共有财产。 除非是在给红包的时候特别说明是给予其某一个人,或者在婚礼时,还没有进行婚姻登记,这样的情况下,就属于个人赠与,属于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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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了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另外夫妻还可以依法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及婚前的某些财产归双方共同所有或各自部分所有。但这些前提是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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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存款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妻子有证据证明是婚前个人财产,虽是妻子名下,但仍是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将个人婚前财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