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一般属于个人财产,两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婚前财产约定遵循以下规定才有效:夫妻双方对婚前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且内容合法有效者,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中国的《民法典
根据最新的规定,夫妻任何一方的婚前财产,其实都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存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对于婚前的财产往往都是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婚前财产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法律之所以这么规定,是因为书面形式的婚前财产约定是白纸黑字的看得见的文件,当事人难以抵赖。一旦发生纠纷,也比较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