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毁坏财物,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的行为。 故意毁坏他人财产的,需要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侵权人需要按财物的市场价格或者鉴定价格赔偿财产所有人的损失。同时还可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毁坏的财产数额较大的,可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以及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应予立案追诉。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对方的监护人有赔偿的义务,学校承担的是过错推定责任。经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维权。
对于标的较小的财产损害赔偿案件,无需进行司法鉴定可以查明损害事实成因的,就无需进行司法鉴定,因为司法鉴定意见只是证据的一种,而不是查明损害事实成因的唯一证据,其他证据充
故意损害财物罪的立案标准: (一)故意毁坏公私财物,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