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订立后。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2、合同订立时。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的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我存在一个问题想咨询,我2013年和蒋某签了个房屋买卖合同协议书,购置的房是军产房,那时房屋价是1036505,前些日子我收到了书面通知,说这房可以下不动产证,之后我联系蒋某配合过户
咨询一下有执业律师在吗?,我中学同学要和我借钱,拿大平层办理抵押登记,但是吧这个大平层当前已被押给银行,于是得先去银行房屋解抵押,我需要先替我中学同学还款1731337,这个事风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是不需要继续履行的,合同解除后,合同的权利与义务终止,合同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 《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七条【合同消灭的原因】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