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
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无特别约定,离婚后,双方平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