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男女平等。基于所应分割的财产是夫妻共同共有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在离婚分割时双方也处于平等地位。 第二,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一方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得侵害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应视女方的经济状况及子女的实际需要给予必需的照顾。 第三,尊重当事人意愿。这是尊重公民财产权利的一种表现。尤其是一方自愿放弃全部或部分权利时,自不应加以禁止。 第四,有利生产、方便生活。一是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分割时不应损害其效用和价值二是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分割时也应视各自的实际需要,从而做到方便生活,物尽其用。 第五,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贪污、受贿、盗窃等非法所得,必须依法追缴。夫妻因从事生产、经营等与他人有财产共有关系的,离婚时应先分出属于夫妻的份额,然后再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不是。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
1、不合法。可以收集证据起诉对方。 2、一般应当均分。 法律依据: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
夫妻一方死亡,对于夫妻共有财产,应当将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剩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