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福建人,前段时间我骑着哈罗单车在国道边行驶,一辆货车突然靠边,撞翻我的哈罗单车,我跌倒在地,造成我下肢骨折,报警后,警务人员经过查实,确定该货车负担全责,我在某三级医院医治19天,消费了药品费等费用69164元。据打听该货车在太平洋保险有强制险和商业险,现在关于赔偿问题,无法达成调解,我想着通过法律解决,咨询一下律师,我应该以谁为相对人发起诉讼?
律师解答
依照你描述的具体情况,你应该以车辆车主、太平洋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申请承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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