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按照法律规定是不能退的,协商解决吧。 第一百一十五条【定金】当事人可以依照《民法典》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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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一方不履行自己的义务要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可以跟开发商协商解除合同。违约责任取决于合
婚姻关系存续期内购置的房子一直是我配偶的父亲母亲在居住,欠的管理费、取暖费、车位费我还需要承受么?
跟您请教一个案例,我诉讼我前夫,起诉离婚的,但是法院一审为什么没有解决夫妻二人共同的债务的难题,我们婚姻关系存续期内购置的房子配偶一直是我配偶的父亲母亲在居住,我还未用,
房屋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夫妻二人无其他约定,则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另一方能够提供自己支付房款证明的,可以要求以债权关系将部分房款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