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广东人,我有一个问题想要问询一下,我的网站有散文被一家宣传机构没有授权直接拿走,我想要告他们,我可以要多少费用? 非常感谢
律师解答
要看侵权人未经著作权利人和单位允许允许就发布了你的散文导致多少损失,你可以根据你实际损失要求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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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侵权人未经著作权利人和单位允许就发布了你的散文,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的规定,侵害了你对你散文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你可以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要求侵权人支付损失,如果不好计算损失,可以参考该权利的正常使用费索要赔偿。建议您电话咨询。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侵犯了当事人的名誉权和人身自由权,当事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关于赔偿的数额,要依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承担
在这种债的关系中,受害人为债权人,加害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享有请求赔偿的权利,加害人负有赔偿的义务。侵权行为之债包括一般侵权行为之债和特殊侵权行为之债。加害人的民事责
共同侵权分为连带责任赔偿和按份责任赔偿。 一、连带责任赔偿:连带责任人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相应的赔偿数额;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支付超出自己赔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