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男方出售个人房屋的,无需配偶签字同意。如果男方出售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应当经配偶的同意,夫妻双方共同签字,如果男方擅自卖掉房屋,配偶有权追回;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该买卖行为有效,配偶无权主张追回该房屋。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 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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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结婚登记后至婚姻解除或一方死亡前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夫妻双方所得财产为夫妻共同共有。房屋作为公民重大财产的一部分,自然可以通过协商约定的方式确定其归
我想咨询个问题,我2018年协议离婚,我丈夫把劲松街道的老宅归我,但是一直还未改名,前些日子债权人诉讼我丈夫民间借贷纠纷1461656,现在债权人执行,但是这个房子归我了啊,我怎么不理
转移债务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即任何债务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