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通过结婚,把对方的财产变成共有的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夫妻婚前财产的划分主要是属于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
夫妻一方死亡,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另一方的分出,其余方可被继承人继承,如果遗嘱将另一方的财产给了别人,视为无效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