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问题分情况予以解析: 一、如果是你们离婚后产生的债务,则原则上应当根据谁举债谁负责的原则,无法认定为共同债务。根据有关判例,只有在双方发生财产混同等情况下才会认定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否则只能由举债方单独承担还款责任。 二、如果是离婚后你们双方共同举债,则为你们双方的共同债务,但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因为双方的婚姻关系已经终结。 三、如果是你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则为你们的夫妻共同债务,离婚行为本身不会影响债权人的权益,债权人依然可以起诉你们双方要求你们共同还款。所以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案情而定,更要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而论,如果只是凭空猜测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无法主张。至于楼下所言的善意第三人的言论,实践中是无法获得支持的。既然双方已经离婚,债权人以夫妻二人同居事实主张二人共同还款,对非举债方不利,同时有可能产生虚假债务或者虚假诉讼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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