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 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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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
寻衅滋事罪一般是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下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
想请问某一个案件,我是天津人,29天前,弟弟孩子雷某与其兄弟雷某某在乐山市某餐厅附近,也许是因上车的过程中与后车副驾人员雷某某发生争执,后来弟弟孩子雷某与其兄弟雷某某与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