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后,在解押前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转让的可以转让。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从民法典及公司法规定角度来说,公司股权质押后可以签订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将股权进行转让,但是股权变更登记除非取得质权人的同意,否则是无法进行变更登记的,有以下几点值得注意: 1、股权转让方应当告知受让方股权质押的实际情况,防止构成欺诈 2、对受让方而言,股权转让合同可能无法履行。如果股权出质所担保的债权无法实现,该股权可能会被拍卖用于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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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后原公司的债权债务约定应该,股权转让时应当披露公司对外债务,新股东可以要求原股东承担债务责任。 协议为平等主体之间达成、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并且不违背法律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一旦注销登记,公司即告终止,其法律意义上的主体资格就告消灭。换言之,公司一旦注销登记,公司就不复存在了,任何人都不可能向其主张权利了。对债权人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