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借款纠纷诉讼中,原告(债权人)应提供以下的证据,来对自己的诉讼事实进行举证: 1、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借条、收据、欠条等; 2、自己已履行义务而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如钱款在何日何地通过什么方式交给了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归还,最好能提供与债权、债务人无关系的证明人; 3、如有担保人或介绍人,必须要提供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若是单位担保,须提供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况。 4、提供有关被告不履行义务的原因的证据。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一、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二、原告自动撤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三、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借条 (姓名)因工作需要向某某借C物品()件,价值()元。借用期——日——-日。借用人保证借用品用后的完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借用人———— ——-年——月——-日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利用签订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