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香港人,我特别着急一个事情,我想了解一个由于避让危险造成他人经济损失由谁承担赔偿责任的事情,请执业律师抽空帮助回答一下,谢谢!案情情节是这样的:去年的时候我骑着电动车正常行驶,忽然跑出一条法老王猎犬就向我扑过来,要撕咬我,我赶紧逃跑,在逃跑的时候撞到路边的宝马汽车。现在宝马汽车的权利人要求我赔偿他的经济损失,律师我咨询一下,这个宝马汽车的损失应该由谁承担赔偿责任?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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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应该有法老王猎犬的饲养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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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什么问题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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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有刑辩律师值班吗?,我有一个商标权转让合同纠纷的情况想问问一下。2017年,我们公司跟一个个人公司买了一个商标。那时商量着价钱是70847,签订的时候付钱27184,剩余的完结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