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迁到佛山要以下手续: 一、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二、去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开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三、带齐材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填写随迁单,领取户口“准迁证”; 四、拿到“准迁证”后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房屋要取得合法的产权才能办理过户登记,所以夫妻离婚时,房屋未取得房产证的,不能办理过户登记,当事人可以了得房屋完整产权后,再持房产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假释家属应该去向人民法院申请假释。 假释的法定程序是: (1)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 (2)监狱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监狱的假释建议书后
不管是办理本城区之间的户口迁移还是省外户口迁出都是需要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也就是现在的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的。办理户口迁出,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