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天津人,年前的时候我堂妹在游玩途中,碰到一个喝了酒的人,该喝了酒的人对我堂妹进行了抓胸的性骚扰,而且打了几巴掌,我堂妹立刻去派出所报警,警察对该喝了酒的人处以拘留11天的处罚。经历了该问题后我堂妹出现了精神疾病,需要到三级乙等医院进行医疗,已请事假19天了,支付了药品费等费用13101元。现在计划着向人民法院起诉,律师我请教一下可以要求精神赔偿吗?
律师解答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碰到性骚扰当然可以要求精神赔偿,人民法院会根据损害程度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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