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受理费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 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一般属于个人财产,不因结婚就自动变为共同财产,因此,一方的婚前财产包括存款仍属于一方所有,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不需要夫妻共同偿还的债务有以下几种: 1、属于一方个人,且未用于共同生活的个人债务; 2、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 3、双方约定由其中一方偿还的债
1、民事案件收费 (1)无财产争议案件 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