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书遗嘱有效条件: 1、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代书遗嘱不是代书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遗嘱,而是代书人按照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如实地记载遗嘱人口述的遗嘱内容,而不可对遗嘱内容作出任何更改或修正。 2、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可为代书人。见证人一般是遗嘱人指定的,并经本人同意的公民,不能以组织的名义为遗嘱见证人。对见证人数量上的要求,主要是为了保障代书遗嘱确实是遗嘱人真实意愿的表露,也为了防止日后就遗嘱的效力发生纠纷。 3、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人将书写完毕的遗嘱,应交由其他见证人核实,并向遗嘱人当场宣读,经遗嘱人认定无误后,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并注明具体日期。在场见证的人为3人或更多的,都在遗嘱上签名更好,少则也得保证两人签名。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亲笔签名,不允许他人代签。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律师在吗,我婆婆是2018年离开人世的,银行存款还剩下393475拿不出,还有理财、基金。对方不配合北京市嘉诚公证处办理,我婆婆立了代书遗嘱,说全部的房产遗产归我丈夫,但是当下对方
我就是想了解一下,我家人2019年死了,生前留有了个代书遗嘱,核心内容为把南磨房街道北京某花园小区的房屋赠给我,我依法继承了。但此时还有一个我家人的债权人诉我,声称我家人根
只要符合条件,代书遗嘱就是有效的,见证人死亡不影响遗嘱效力。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