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某一个小案件,我是西藏人,我们俩是2013年领的证的,在这之后我们俩离了,结婚后生一个小女孩儿,老破小一套。之后为躲避北京市的购房政策,我想再购入一套老破小,俩人协议离婚了,离后,俩人继续确定恋爱关系住在一起,并一起购入了一套老破小。但是吧案件大概是,我最近才发现对方经征婚平台发表交友信息,此时我们俩已不能继续了,我可以去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立案么?此种情况会怎么处理?
律师解答
民法典生效后依据相关规定,此种情况可以起诉同居关系析产纠纷,建议您委托专业的离婚律师介入。
律师解答
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此种情况建议您起诉解决,要不然对方也不可能主动把财产给您,房产证要过户的话需要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您也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处理,建议您委托专业的离婚律师介入。律师解答
此种情况在当前实践中比较普遍,因为现在为规避政策的假离婚现象也是普遍存在的,同居期间可能会产生一些双方共同的财产,您可以去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建议您委托专业的离婚律师介入。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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