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刑之一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 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离婚不给抚养费是可以的。 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 但如果抚养子女的一方经济条件发生了变化,抚养能力已不能保障原告
离婚后一方不按离婚协议支付抚养费的,原抚养协议已经法院确认的,或者是起诉离婚后法院判决离婚的,可直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是在民政局办理的离婚登记,可到法院起诉要求
离婚后父母仍有负担子女抚养费的责任,抚养费主要包括教育费、生活费和医疗费。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