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分为普通护照、外交护照和公务护照。 1、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 2、外交护照由外交部签发。 3、公务护照由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及外交部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外事部门签发。
法律依据:《护照法》第三条,护照分为普通护照、外交护照和公务护照。 护照由外交部通过外交途径向外国政府推介。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办理护照的流程是:申请普通护照的,本人向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审批表
1、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或者参团旅行社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quo;申请表quo;) 2
1、西安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办公地址:西安市科技路2号;咨询电话:029-8727593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2、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出入境接待室,办公地址:西安市碑林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