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粮食收购者具有收购、仓储和销售能力,依法进行工商登记,在经营活动中遵纪守法,不存在违法的问题。但是如果私人收购粮食超出部分粮食价值1至5倍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取消私人粮食收购资格。
法律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五条,粮食经营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不得损害粮食生产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减少粮食损失浪费。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公司不给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公司不给劳动合同的,应当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应当
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变更,员工的利益受到了损害的话可以去和公司协商事情的解决方法,不行的话就去申请劳动仲裁,一般有劳动争议的会先确定劳动关系然后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裁决。对裁决结果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