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宗教教职人员依法享有的权利: 1.主持宗教活动、举行宗教仪式; 2.从事宗教典籍整理、进行宗教教义教规和宗教文化研究; 3.从事、接受宗教教育培训; 4.参与所在的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按程序担任相应的职务; 5.开展公益慈善活动; 6.参加社会保障并享有相关权利; 7.其他权利。
法律依据:《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第五条,宗教教职人员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主持宗教活动、举行宗教仪式; (二)从事宗教典籍整理、进行宗教教义教规和宗教文化研究; (三)从事、接受宗教教育培训; (四)参与所在的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按程序担任相应的职务; (五)开展公益慈善活动; (六)参加社会保障并享有相关权利;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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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以下权利是可以出质的: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着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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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剥夺了政治权利的人是不可以服兵役的,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人免服兵役。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