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224条,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组织卖淫罪与容留卖淫罪的犯罪客体都是良好的社会主义社会风尚,但组织卖淫罪的行为人在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中可能采用强迫等手段而触犯组织卖淫罪名的同时,还有可能触犯强迫
立案标准: (一)组织播放十五至三十场次以上的; (二)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二款【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
请问有资深律师在吗?我是辽宁人, ,我舅在通州的酒店,为卖淫女拉皮条,拿了卖淫女的分成,做了一周,提成了7592,前两天好像说是组织卖淫罪被分局抓进去了,这种情况算组织卖淫罪还算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