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知道居间合同陷阱有哪些的朋友可参考以下内容:作为居间人,一些中介公司利用当事人急于购房或卖房的心理,强烈要求和诱导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想方设法促成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在这一过程中,如果买卖双方对诸如国家规定的税费、交易习惯和相关手续的办理程序等并不了解,特别是出于对某些知名度相对较高的中介公司的高度信任,轻信其从业人员的一己之言,又没有证据能证明中介人员有欺诈行为的话,一旦在签订买卖合同后发现合同约定与自己的真实意思有偏差,就只有自认吃亏,不仅要依约向中介公司支付咨询和中介服务费,还可能因逾期付款等情形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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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房屋买卖合同的诉讼重叠现象,该院提出以下建议:一是由诉争房屋所涉买卖合同纠纷、撤销权纠纷、居间合同纠纷等承办法官及时集中沟通案情,全面考察诉争房屋的交易历史、权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只要居间的事务本身不违法(如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就合法。
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和首付发票同时掉了,还未交房,到交房时能交房,无法办理产证,需要采取一些补救措施,补上购房合同和发票,贷款合同没有影响的。 可以这样操作: 购房发票丢了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