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院判离婚要满足的条件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等。以上情形,都需要调解无效,才会判决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我是贵州人,我2018年跟我老公离,那时我老公把他个人的婚前房产赔偿我,可但是一直还未过户,最近时日这个房产竟被执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里写明这个房产我媳妇只想要股权怎么处理?
我特别急一个事情,我这是欲提起上诉,法院一审法院判决麦子店街道的房平均分,但是多尽了赡养义务,那个时刻我无证据,目前我也有新证据,证人,这是新收集的,证明我多尽了赡养义务,可以
请教一下律师,我家属小胡卖了一套住宅。当时小胡着急用钱,削价卖的,谈的是全款支付,先付54万首付款,办完网签后支付尚缺的费用166万。结果办完网签后,买房那人老是往后拖着不给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