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法律规定订两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2.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正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3.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4.遗嘱人在订立新的遗嘱中,不论是否明确撤销、变更原遗嘱,只要前后两个遗嘱的内容相抵触,即意味着前遗嘱被推定为变更或撤销。全部抵触,全部撤销,部分抵触,部分撤销。但是,如果遗嘱人原来所立的遗嘱是公证遗嘱,在变更或撤销原遗嘱时,仍需经原公证机关办理。 5.遗嘱人的行为与遗嘱相抵触时,其抵触行为则被视为对原遗嘱的部分或全部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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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有刑事律师回答咨询吗?,我手里有一份打印遗嘱,父亲签的,写的日期,也录音录像了,但难题在只有一位见证人,这打印遗嘱法院认可么?当时确实只有一位见证人,他人全部不爱帮忙,我想要
想请问个小案件,我婆婆是2018年离开人世的,有3个子女,这其中的家里老儿子在婆婆前离开人世的,家里老儿子名下管庄地区的别墅,家里老儿子离开人世时我婆婆可以继承管庄地区的别墅
公民有权对自己所有的财产以设立遗嘱的方式作出处分,但法律在以强制力保障遗嘱实现的同时,也要求遗嘱人在行使遗嘱权时不得作出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或与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