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意银行是否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银行是借款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银行作为贷款人,其义务是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在实际操作中,银行存在着迟延发放贷款和不足额发放贷款的现象。尤其是在先签合同后审批的情况下更容易出现此类问题。 (二)要注意银行是否事先扣除利息 在发放贷款时,如果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借款利息,将剩余款项作为本金支付给借款人。实际上借款人只是贷了一部分的本金,却是按照全部的本金来收取利息。 (三)注意银行有权中止合同但要满足一定条件 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后,在未发放贷款或发放了部分贷款时,发现借款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或者丧失偿还债务能力的情形时,银行可行使不安抗辩权,在对方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暂停向借款人放款。 行使不安抗辩权应当注意,必须要取得相应的证据,才能停止借款合同的履行,否则要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应注意以下几点: 1、贷款人应充分了解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借款用途及经济能力,减小借款风险; 2、不能“借”、“欠”不分,贷款人必须要求借款人在出具的手续上写明该笔款项是属
签订合同注意事项包括以下几点: 1、合同当事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的内容应当详细具体; 3、合同各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应当平等合理; 4、合同应当符合法律规
1、承租人转租房屋必须经出租人同意。 2、出租人、承租人均可从转租中获益。 3、房屋转租后次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4、转租后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