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离婚退伍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是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法律依据: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4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离婚协议最主要解决三大问题, 第一,是否离婚, 第二,小孩的抚养权问题, 第三,夫妻共同财产问题,把以上三大问题解决了,在离婚协议上约定好,方可进行协议离婚,当然,离婚协议书由于涉及当
男方提出离婚,对于夫妻共同财产,首先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协商分割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有所有: (1)薪水、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愿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