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死亡,债务的处理: 1、如果属于死亡一方的个人债务,则不用偿还。 2.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需要生存一方履行偿还义务。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在实际生活中,生存一方追偿权的行使,一般不会与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相冲突,特别是夫妻在离婚后发生追偿权的,离婚协议或人民法院判决时对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已经给予必要的考虑,故在生存一方行使追偿权时,不会影响对子女和女方权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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