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必须经过法院依诉讼程序确认为无效婚姻的,当事人才能能再婚。没有向法院申请确认婚姻无效,当事人婚姻仍然是有效的,不能再婚。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在无效婚姻期间取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第一千零五十一条【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
1、无效婚姻不构成重婚罪。 2、无效婚姻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 3、比如双方未到法定结婚年龄,或者双方之间有禁止
婚姻的效力与分居几年没有关系,如果有以下情形的,婚姻才会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即双方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即,男方不满二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