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一起发两个月的工资是合法合理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劳动者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用人单位有权代扣代缴。因此,用人单位的行为是合法的,即使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也不会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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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压一个月工资是不合法的。工资应该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用人单位存在克扣、拖欠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到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
老板不发工资可以先与老板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或劳动纠察大队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查处并发还工资及赔偿金,如果不能解决,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
根据合伙协议执行。合同对双方都是具有约束力的:1.自成立起,合同当事人都要接受合同的约束;2.如果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协商解决,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