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我们夫妇是2016年离的,夫妻共同财产是房屋一套,这个房屋归我,但我没有过户,意外的是,对方于离后,也是强占这个房屋,并把这个房屋租赁,租费每个月 40690,一年前开始租赁的,截止到现在我才知道这个小事儿,我可以到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起诉么?我应该怎么办?这种情况会怎么处理?我能赢这个官司么?
律师解答
合同纠纷,首先看属不属于专属管辖,不属于的话再看是否约定了管辖,若无,则由合同履行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建议您委托专业的处理合同纠纷的律师介入。
律师解答
民法典生效后依据相关规定,这种情况可以起诉不当得利纠纷,比较复杂,建议您委托专业的处理合同纠纷的律师介入。律师解答
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这种情况建议您起诉解决,要不然对方也不会主动把钱还给您,您需要提供一些对方租房的初步证据,起码要知道一个大概的数额,建议您委托专业的处理合同纠纷的律师介入。律师解答
这种情况可以到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起诉,比较复杂,建议您委托专业的处理合同纠纷的律师介入。律师解答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尚不能完全判断案情,建议您进一步详细说明,以便帮助到您。如事情紧急,可电话联系律师提供帮助。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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