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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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扣车。 2、单纯酒后驾驶,一般扣10日,最长15日。 3、驾驶员缴纳罚款,车主就可以领回车辆。如果驾驶员和车主是同一人,只能等拘役后取回车辆。 4、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
交通岗撞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
我有一个情况想要问问一下,我三叔是石景山人,前段时间他去买吃的坐公交班车。之后据说他上车忘记投币,给驾车人发觉了,俩人因此就产生纠纷,他就去抢操纵杆,之后他被公安机关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