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依据之一,是指没有法律根据取得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事实。成立不当得利,需满足四个要件:一方得利;他方受损;得利与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没有合法根据。民间借贷,其规范的名称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由于是实践性合同,所以其有效成立在法律上需具备两个要件,一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就借款问题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二是贷款人把出借的款项交付给借款人。乍一看来,不当得利与民间借贷是性质完全不同的纠纷,但是检索“中国裁判文书网”不当得利纠纷裁判文书的结果显示不当得利纠纷与借贷纠纷具有相当高的关联度:一方面,有相当多的不当得利案件,是由借贷尤其是民间借贷案件转化而来;另一方面,针对原告以不当得利为由的诉讼,不少被告以与原告之间先前存在借款关系作为辩解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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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借款人不还怎么办?那么对于已经将钱借出去而对方到期不还钱的,提出以下建议:到期没有还债的朋友,有可能是没有能力还,有可能是忘了,甚至有可能根本没打算偿还,但是不管哪
民间借贷借款人不还怎么办?那么对于已经将钱借出去而对方到期不还钱的,提出以下建议:到期没有还债的朋友,有可能是没有能力还,有可能是忘了,甚至有可能根本没打算偿还,但是不管哪
对不当得利中的善意与恶意区分源于非给付不当得利中一种: 1、善意受益人指于受益时不知其受益无法律上的原因的受益人。不知无法律上的原因,不以无过失而不知者为限,因过失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