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退回。依据诉讼费缴纳办法第八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不缴纳受理费。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八条,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1、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2、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财产案件,一万元的部分收取诉讼受理费50元。高出一万元的部分按照 2、5交纳。前者与后者相加就是诉讼受理费总额。 《诉讼受理费交纳办法》规定: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
以抚养费纠纷为案由提起的诉讼,属于财产纠纷,应根据你的请求金额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有关财产案件中对应的比例交纳案件受理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
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案件受理费标准: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 2、5%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