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教个案子,我和我配偶是17年前通过经人介绍在一起的,后结婚生子,领证后育有两个女儿,名下财产是一户未还完贷款的房子,一些存款和股票等。我配偶有家暴的恶习,这几天因为夫妻关系破裂想着离婚,两人都同意离婚,但是对分财产没办法取得一致。我想请教一下,离婚财产怎么划分?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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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离婚财产怎么划分的问题,例如你们能取得一致的话,那怎么划分都不影响,然后去民政局办离婚手续。例如没办法取得一致,那就仅能通过法院解决。法官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至于你配偶有家暴的恶习,你也可以请求损害赔偿,法官会酌情来判定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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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
正常情况下,房子应该算男方婚前财产,房屋管理中心那儿有购买记录的,日期肯定比结婚证日期早。但是你作为女方,要想多争取自己的利益,就把房子、车都写进共同财产,要求按比例分割
家庭暴力本身不属于犯罪,只有造成受害人轻伤以上伤害才能构成犯罪,构成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构成重伤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孩子也具有身体权、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