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男方不允许探视孩子,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间接扶养方在行使探望权时,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或者是采取各种手段,阻碍另一方实现探望权,那么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实现自己的探望权。 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者裁定的,人民法院可对有协助义务的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离婚协议书应该写明男女双方信息、抚养权归男方、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数额、探望权的行使方式、财产分割方式、债务处理方式等内容,然后双方签字确认,写上日期即可。 男方:——
男方有外遇女方起诉离婚,如果人民法院调解无效,女方有证据表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人民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如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
孩子在教育机构生活或者学习期间,因为教育机构没有尽到教育或者管理义务。而导致孩子受到人身损害的。应当有教育教育机构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原因导致受到人身损害的,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