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一词对应的法律关系是“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履行相应的手续,试用期内提前3天,正式工提前30天通知或者与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劳动关系结束,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进行结算。所以您这种情况辞职不让走,是属于与单位未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你可以提前30天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因为您未通过合法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给单位造成损失,单位是可以要求你进行赔偿的。但是,工资应该发放给您,如果不予发放给你,可以去劳动仲裁。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员工离职后按照规定,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
劳动者当天辞职马上就走了,是可以拿到工资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法律依据:
一、接受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交办的劳动争议案件,参加仲裁庭; 二、进行调查取证,有权向当事人及有关单位、人员进行调阅文件、档案,询问证人、现场勘察、技术鉴定等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