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财产的分割遵循以下原则: (一)双方协商决定。 (二)男女平等。 (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四)给予补偿的原则。 (五)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二、孩子抚养权归属一般要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等。 (二)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 (三)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 (四)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五)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个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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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
法院对于财产保全申请的审查主要包括申请保全财产是否属于被告所有财产,以及申请保全财产是否超出了申请保全标的的范围。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保全限于请
自建房离婚后要看情况分割: 1.如果该自建房系一方婚前建造,建造时另一方亦没有出资,那么离婚时,该房屋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用进行分割; 2.如果该房屋为双方夫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