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青海人,我有一个情况想要问询一下,参加某保健药品商店举行的宣讲会跌倒可以不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费用?我伯伯已经67岁了,几个月前,我家附近的一个保健药品商店在举行某试剂的宣讲会,呼唤我伯伯等人参加,只要参加就能不要钱领鸡蛋,我伯伯就去参加了,但因人流量大,导致我伯伯被挤跌倒,经送三级甲等医院医疗为右胫腓骨粉碎骨折,共花了医药费等74211元,请教一下,可以不可以请求举行宣讲会的保健药品商店承担费用?谢谢呀
律师解答
该宣讲会的组织者是保健药品商店,那么该保健药品商店作为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应承担安全保障义务,你可以请求举行宣讲会的保健药品商店承担费用。
律师解答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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