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发包人而言,合同中有关新房屋建筑工程承包范围决定着合同的标的,即发包工程的范围和具体内容。对于招标发包的工程,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中标合同时,不得约定与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所载的内容不同的承包范围。对于直接发包的工程,施工合同中承包范围一旦确定,发包人不能轻易增加或缩减,否则,或者构成违约,或者构成协商变更。对承包人而言,承包范围是其确定工程造价、工期、施工组织设计、能否盈利等事项的基础,因此,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会重点关注工程范围,并会综合考虑工程范围、工期要求以及其他因素综合考虑是否投标,以及如何编制投标文件等事宜。中标人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应要求发包人依据招标文件所载的工程范围约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范围。如发包人在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合同履行过程中,缩减或增加承包范围的,可能导致中标人在履行合同时产生损失,承包人(即中标人)有权就损失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
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建筑物、构筑物)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结构工程、屋面工程、内、外部的装修装饰工程上下水、供暖、电器、卫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