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签阴阳合同是违法的。 在房屋买卖领域,买卖双方当事人签订的“阴阳合同”一般表现为两种形式: 一种是虚高房价,合同中约定的房价高于实际成交价格,并以此合同作为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的依据,以此来达到多申请贷款从而减少首期款的目的; 另一种就是压低房价,在合同中约定的房价低于实际成交价格,并以此合同作为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的依据,从而达到逃税或规避限价等目的。 一般情况下,“阴合同”作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同时也是双方实际履行的合同,往往会被认定为依法成立且合法有效的合同。 对于“阳合同”,虽然已经在房屋管理部门备案登记,但由于其中价格条款确实存在规避税收征管; 骗取贷款等损害国家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情况,故“阳合同”中价格相关条款应为无效,同时“阳合同”其他不涉及价格的条款依旧合法有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无效合同是没有诉讼时间的,因为无效合同本质上就是无效的,其无效的宣判是随时的,所谓的自始无效,就是指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将溯及既往; 从合同成立之时就无效,双方并未基于合同产生
无效合同的处理方式如下: 1、返还财产,当事人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2、折价补偿,财产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3、赔偿损失,承担责任。有过错的一方应
1、没有签合同辞职,公司应该在离职的当天结清所有的劳动报酬,如果公司拒绝支付,则属于违法行为,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2、法律依据: 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