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台湾人,我比较急一个事情,我计划法院离婚,案件大概是我俩是2013年领的证,结婚前对方爸妈出的大平层的全款,之后房本注明的我俩的姓名。此外,婚内我俩又共同贷款购置了三套大平层,还留有450万上下的贷款没还,上述大平层也有不少于一两百万的增值,此情况会如何判?这个起诉离婚可以到怀柔法院交起诉书么?谢谢了
律师解答
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离婚的前提是夫妻感情破裂,若审理法官认为没有破裂,则可能第一次不会判决离婚,这样也就不会解决财产的分割问题,建议您委托专业的家事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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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一般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债务也平均分,结婚前的那套视为对方父母对您的赠与,婚内的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婚内共同房产的租金、增值平均分,建议您委托专业的家事律师介入。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我想求教一下律师,我最近在自学法律看到了一个案件,我有个问题不太懂,如果说我表姐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工作人员,日常负责品质检验,被一个远房亲戚委托帮助他人伪造检验结果,
我是北京人,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采取逮捕会判处罚金吗?我姐姐和他的几个同事一起搞了一个药品生产基地,开的不错,他是主要股东,为了降低成本,在没有交易的时候,他让原料供
我是浙江人,我十分急一个事情,2012年我妈妈拆迁2套房子,最初的时候我妈妈约定学院路街道的房子下房产证归我,签订了赠与合同协议书。可但是后面房产证下了,我妈妈根本没有把房